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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起常州调整门诊大病政策

2010.7.1起常州调整门诊大病政策

已浏览:138109/01/2010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制度,减轻参保大病患者经济负担,近日,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常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对常州市本级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政策进行调整。

        政策调整后,通过推行定点就医做法,让医生对每位患者相对了解,可根据治疗效果,及时完善治疗方案,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另一方面,医保管理部门可以动态监测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待遇。此外,逐步探索门诊医疗费用限额管理的做法,是根据相关疾病治疗特点及费用统计,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后确定,目的也是为了在保障门诊大病人员医疗待遇的前提下,加强医保基金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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